学工部、研工部、各院系:
根据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9月1日后本市大学生居保大病操作事项的通知》沪医保中心(2015)74号精神,大学生居民大病医保相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自2015年9月1日起,不再开具大病门诊及住院结算凭证;
二、大学生在本市因大病门诊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按照普通门诊或住院报销,符合医保政策的剩余自负部分由居保大病资金报销50%;
三、大学生在外省市因大病门诊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不可享受居保大病的报销!
四、居保大病类型未做变更。
咨询电话:021-55664009,田老师。详情可登陆校医院网站查看,网址:
http://hospital.fudan.edu.cn/59/e4/c1308a88548/page.htm
复旦大学校医院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