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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车充电卡发售的通知

发布者:王朦琦发布时间:2015-08-04浏览次数:901

关于新能源车充电卡发售的通知

去年,上海市电力公司为我校免费在邯郸校区安装了7个新能源车充电桩:3个在保卫处西侧停车场,4个在光华楼广场停车场;后来我校自费在张江校区安装了2个充电桩,位于计算机楼北侧停车场。2015年寒假过后,使用新能源车的师生越来越多,对新能源车充电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由于原来安装的充电桩是一桩一卡的模式,为了满足我校师生的需求,我办和电力公司经过多次谈判沟通,电力公司对我校原有的充电桩进行了升级,解除了一桩一卡的限制。目前升级已完成,我办目前有一定数量的充电卡可发售,有需求的师生请填写附件2加盖部门章并携带一卡通等有效证件到总务处能源办(500号楼303室,电话:65642438)购买充电卡。充电单价在目前试运行期间按电力公司收取我校电费的标准执行(即0.636/度,无分时电价),根据《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我校的充电桩属于专用充电设施,费用收取分为电费及充电服务费两项。近期,我办将与充电桩建设方协商并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对充电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学校审批后再实施。

新一批的充电卡发售后,预计充电桩使用率会大幅提高,为了合理使用充电桩,现对持卡人要求如下:1.充电桩资源有限,目前仅为学校师生服务,充电车辆仅限在校保卫处有登记的使用,充电卡请勿外借;2.留意充电时间,充满电请及时移走车辆;3.对多次不充电占用车位或充满电不移走车辆的持卡人我办保留暂停使用充电桩的权力。

随着新能源车的日益普及,日后我校新能源车充电桩的需求预计会逐年增多,为此,我办在学校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计划在四个校区安装一定数量的充电桩(10个左右),预计在910月安装结束,届时会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总务处 能源办

2015-8-4

附件1:充电桩操作使用说明.docx

附件2:新能源车充电卡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