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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期间食堂供应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4-26浏览次数:129

为了做好“五一”期间的食堂供应工作,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根据学校2013年“五一”假期安排的通知,经总务处餐饮管理办公室讨论,并报处领导同意,决定对我校各区域食堂经营时间作如下安排:

Ø  邯郸本部

一楼大厅(含早餐夜宵供应)、二楼大厅、二楼小厅、三楼旦苑餐厅假期正常经营;

一楼小厅、三楼教授自选餐餐厅假期休息,52日开始正常营业。

Ø  邯郸北区

一楼全日制、新世纪餐厅,二楼清真、小草屋、东大、同茂兴及金师傅餐厅假期正常营业;

一楼中快餐厅、桀雅餐厅、二楼学府餐厅与生乐餐厅429日~51日休息,52日开始正常营业。

Ø  邯郸南区

一楼东方大学城和清真餐厅假期正常营业(负责早餐、夜宵供应);

春晖餐厅、二楼同茂兴餐厅假期休息,52日开始正常营业。

Ø  邯郸校区教工快餐餐厅假期休息,52日开始正常营业。

Ø  邯郸国年路萨奇餐厅假期正常营业,三楼东大招待餐厅假期休息。

Ø  枫林校区

西园餐厅、小炒部及清真餐厅假期正常营业;

第一餐厅、教授餐厅429日正常营业,43051日休息,52开始正常营业;

第二餐厅、同茂兴餐厅429日休息,430日起正常营业;

护理学院餐厅假期休息,52开始正常营业;

Ø  江湾校区食堂假期正常营业。

Ø  张江校区一楼交大餐厅429日休息,430日开始正常营业;二楼中快餐厅429日正常营业, 43051日休息,52开始正常营业;

特此通知,望各经营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总务处餐饮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