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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新能源车充电桩证明材料

发布者:徐方卉发布时间:2019-05-05浏览次数:4973

开具新能源车充电桩证明材料,可以参阅《新能源车充电桩证明材料相关业务问答》。

开具证明需要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eHall,搜索复旦大学新能源车充电桩证明办理”进行申请。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以下非常重要,一定详细阅读)

关于新能源车充电桩证明的说明

老师/同学您好:

2015年上海市新能源车推进办要求购买新能源车车主必须提供充电桩证明以来,为帮助有需求的师生顺利购车,总务处能源办为师生开具充电桩证明材料。

2018年我校在四校区新装195套新能源车公用充电桩(充电桩品牌:上汽安悦,国标,除第一代特斯拉外所有车型均适用),基本满足师生的“互联网+充电”需求,并继续为师生提供购车所需的充电桩证明服务。

然而在师生购车过程中,部分新能源车4S店声称学校公用桩不能购买新能源车,必须新装4S店指定的个人充电桩才可以。对于此类情况,建议如下:

1.前期沟通时不向4S店交付定金,沟通中明确告知4S店学校有公用充电桩,如4S店坚持要新装个人充电桩,请前往其他4S店咨询,直到可行为止。

2.如已向4S店交付定金,4S店以“目前新规”的说法否定学校公用充电桩,请直接向4S店索要“新规定”文件。

针对上述情况,若您仍坚持由学校盖章证明,必须明确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

1.学校不允许安装个人充电桩,也不允许“先安装个人充电桩,拍照后马上拆除”的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2.在国家部委或政府部门正式发文前,不论4S店以何种理由否认学校公用充电桩,学校方面一律不予回应。

3.若4S店需要到学校拍照取证,您可以向总务处能源办咨询学校新能源车充电桩分布情况,届时您可自行带领取证人员完成充电桩拍摄工作。

特此说明。